房产首页 | 楼盘 | 二手房 | 家居 | 黄页 | 供求 | 精英 | 土地 | 门店 | 评估 | 人才 | 家政 | 论坛 | 快速发布通道
你的位置: 首页 -> 法律指南-> 房产案例
住房公积金第一案15日宣判李树彪被判死刑
作者: 管理员 来源:网络收集 时间:01月17日 09:07 提交:本站 访问:

  受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,湖南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“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”进行二审宣判,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犯贪污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犯挪用公款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  从1999年至2004年1月,时任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的李树彪利用职务之便,贪污、挪用住房公积金上亿元,用于到澳门豪赌和个人挥霍,案发时绝大部分金额仍未退还,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。由于案件涉案金额巨大,被称之为“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”。

  2005年8月,湖南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树彪贪污、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:李树彪犯贪污、挪用公款、赌博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之后,李树彪提出上诉,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同年9月立案受理,并于2008年11月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。

  据介绍,对李树彪的二审死刑判决,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 

·上一篇:家庭房产纠纷案例分析
·下一篇:七年前买房多交了冤枉费 业主先输后赢要回钱
发表评论】【打印文章】【关闭本页
合作链接
版权所有